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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母婴检测,防患于未然

时间:2016-06-03 发布人:康莲 浏览:

 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、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工作,全面落实预防“三病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,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母婴传播造成的新生儿感染,妇产科在杨国华副院长的主持及带领下再次对“三病”进行学习;防患于未然,最大程度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,保护妇女儿童健康。

  提高认识,强化学习,增强责任意识:妇幼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对“三病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进一步加强学习,确保我院母婴筛查、预防及阻断工作健康平稳进行;科室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,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,落实加强对《艾滋病防治条例》、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等相关法规的学习。严格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预防“三病”母婴传播技术指导方案的规定,对孕产妇提供防治咨询和检测,对感染的孕产妇及其婴儿,提供疾病母婴传播的咨询、产前指导、阻断、治疗、产后访视、婴儿随访和检测等服务。

  加强孕期检测咨询,做实相关检测工作:对到我院首次进行孕产期保健的孕产妇提供相关检测,对拒绝检测的需反复咨询,仍拒绝的在两名医务人员在场情况下,签署《拒绝检测同意书》。二是接诊医生需认真查看《孕产妇保健手册》相关记录,对首诊未进行过检测的孕产妇再次提供检测服务,尽量做到首次且早期进行“三病”相关检测,确保每例孕产妇孕早期及产时各有一次检测。三是科室人员严格按照规范的检验流程,为急产的孕产妇开设检测绿色通道,避免产后检测丧失阻断时机。四是按《孕产期保健服务规范》提供产前保健服务,不能仅以B超或其它检测项目代替产前检查服务内容。

  开展未检测首诊医生调查制,有效落实“三病”检测:据狠抓落实年的精神要领,在原有的检查机制上,对每月新上报的阳性病例检测程序开展首诊医师调查制,确实落到实处。调查内容包括:一是查看是否首次产检检查发现,对不是首次产检发现的阳性病例个案展开“首诊未检测”调查工作。二是查看孕产妇保健频次和《孕产妇保健手册》中“三病”检测标识,结合助产机构内的《云南省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孕期首次检测登记台账》、《云南省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孕期首次检测检验科登记台账》中的登记情况,筛选核查首诊未提供“三病”检测咨询的医生,请当事医生在《曲靖市孕产妇首次产前检查未提供“三病”检测原因调查表》上签字,并由本院盖章上报我县妇保院,然后逐级上报。

  通过此次学习,熟练掌握相关检测内容,严格规范检测程序,完善相关登记,做到来者必查、尽量早查;严防漏查、乱查;做好我科母婴预防筛查工作。(文章:卢丽仙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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